杭建監總〔2018〕21號
關于對我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混凝土用摻合料質量進行專項抽查的通知
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
根據目前杭州市預拌混凝土原材料供應緊張、存在以次充好的實際情況,為打擊防范假冒偽劣粉煤灰和礦粉等摻合料流入我市混凝土企業,避免廈門粉煤灰質量事故在我市發生,同時進一步督促混凝土生產企業加強內部質量管理,把好原材料進場檢驗和使用質量關,確保我市預拌混凝土生產質量穩定提高,總站決定對我市混凝土生產企業組織一次摻合料質量專項抽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依據
1、《杭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辦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號);
2、《預拌混凝土》(GB14902-2012);
3、《關于加強全市預拌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試驗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工發[2012]228號);
4、其它相關標準及規范。
二、檢查范圍
注冊地在杭州市主城區范圍以及供應杭州地鐵、隧道等重點工程的其他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
三、檢查內容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混凝土拌合用粉煤灰、礦粉等摻合料質量。
四、檢查組成員
由總站檢測(建材)科監督人員組成
五、檢查時間
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企業自查階段,時間為3月23日―4月1日,由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自查,自查內容為混凝土拌合用原材料管理制度以及用前檢驗等實施情況,詳見附件,自查(蓋企業公章)完成后,主城區企業將自查表存于現場備查,供應杭州地鐵、隧道等重點工程的其他預拌混凝土企業將自查情況上報總站檢測(建材)科。
第二階段:現場抽查階段,時間為4月2日――4月20日,由總站成立專項檢查組對企業進行抽查,重點為各生產企業是否進行自查和自查整改情況,以及制度建立執行情況,原材料用前檢驗是否按文件和規范要求進行、操作是否規范、原材料檢測臺帳和不合格處理情況等,并對粉煤灰、礦粉等摻合料進行現場抽樣。
第三階段:檢測、數據整理、總結整改階段,時間為4月21日――5月21日,總站委托第三方試驗室對抽樣摻合料進行檢測,并匯總、通報檢測結果情況,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處理。
望各混凝土企業充分重視此次檢查,并按文件要求落實好相關工作。
附件 預拌混凝土用摻合料質量專項檢查企業自查表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預拌混凝土用摻合料質量專項檢查企業自查表
企業名稱(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 | 要求 | 自查情況及 整改措施 | |
質保體系和相關制度建立 情況 | 是否按2012(228)號文件建立各項質量制度 | 1各級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2檢測樣品管理制度; | |
摻合料臺帳以及質量 控制 情況 | 摻合料進場 臺帳 | 是否按要求建立 | |
摻合料質量保證資料 | 是否按要求收集并建立質保資料臺帳,和實物對應情況,能否溯源。 | ||
摻合料質量復試臺帳 | 是否按文件要求的時間、頻率、檢測參數等對粉煤灰、礦粉等摻合料進行用前檢驗。 | ||
相關摻合料檢測試驗條件情況 | 檢測場所和環境是否滿足要求、相關檢測設備配備、檢定和校準情況。 | ||
現場操作情況 | 檢測是否按規范進行操作、檢測過程中的試件養護、標識等情況。 | ||
樣品管理和處置情況 | 是否單獨設置樣品室 | 樣品室溫濕度等環境條件是否能滿足要求、有無滲漏水等情況。 | |
樣品留置數量和臺帳、銷毀等處理情況 | 樣品留置是否密封、留置數量、標識是否滿足要求,是否建立樣品留置、銷毀等臺帳,與實物是否一一對應,能否溯源等。 |
企業負責人(簽字):
附件:
抄 送:市建委工程處,孔春浩、裘新谷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黨政辦 2018年3月23日印發
簽 發:王 萌 共印:6份